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我校积极发挥优势学科作用,主动服务国家人才战略,为国家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水平学术人才,特开办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收对象
项目申请人须政治思想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一般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校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讲师。
二、学习时间
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时间为一年,春、秋两季招生。秋季班请于2026年5月28日开始申请,2026年8月31日截止;春季班请于2026年10月1日开始申请,2027年1月10日截止。
三、培养方式
导师“一对一”培养制度。访问学者入学后,由接收学院安排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导师负责制,访问学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研修计划。
四、访学导师
(一)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搜索导师。
(二)华中科技大学各二级办学单位官网上的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皆可担任访学导师。2026-2027学年的导师信息以《华中科技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导师信息表》(详见附件1)为准。
五、申请步骤
(一)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官网下载(详见附件2)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后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原件寄至我校。
(二)请申请者与导师事先沟通,确定导师人选,征得导师同意。
(三)我校审核同意后寄发入学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人文社科类16000元/学年/人,理工医类18000元/学年/人,由华中科技大学统一开具发票。
(二)住宿费:依据住宿情况而定,由住宿单位开具相应票据。华中科技大学不提供校内住宿。
(三)其他费用:访问学者在校期间的图书资料费、交通费、餐饮费等由个人承担。
七、考核结业
访学期间录用或公开发表1篇期刊论文,经导师和我校审核合格后,颁发由教育部教师司监制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八、其他事宜
(一)选送一般访问学者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位,可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具体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二)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访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东校区东十楼继续教育学院304室
谭老师:027-87792526 18827437895
吴老师:027-87792986 13317114645
耿老师:027-87792986 13125050997
监督电话:027-87792201、87792385
QQ咨询群:1105090667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导师信息表
2.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华中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学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