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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学院)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作者: 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

321日,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学院)在东十楼229会议室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教职工理论学习会,集体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院党委书记肖莉主持学习,学院党委委员、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党委书记肖莉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她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制定的总体考虑、主要任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保障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她表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有利于全面提升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质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常态化与长效化。结合学院实际她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的要求:一要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将党史学习纳入各级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好常态化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党史,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学习,汲取党史智慧,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二要用好学院官网、微信群等载体,及时推送党史相关内容。三要设置党史相关培训专题,用好学校培训资源、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会上,肖莉还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解读,特别介绍了其亮点,同时结合学院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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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承诺书”,再次强调各级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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