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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外语条件调整变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4 浏览次数:

各继续教育本科生: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起,湖北省不再统一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按照文件坚持质量标准的要求,为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士学位申报外语条件进行调整变更,具体如下:

1.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我校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其考试成绩继续有效,申报我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条件不变。

2.尚未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湖北省省内在籍学生,需在我校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以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作为申报我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条件。

3.尚未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外省份在籍学生,仍按规定程序报名参加所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作为申报我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条件;若所在省份也停考的,统一在我校报名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以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作为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条件。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学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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